阜阳市工商局举行“带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启动仪式
12.06.2016 17:39
本文来源: 工商局
6月8日,阜阳市工商局举行“带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启动仪式,市局机关及直属、派出机构全体党员参加了仪式。
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佩戴党徽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创先进、争优秀的外在体现,也是亮出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所有在职在岗的共产党员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自觉维护党的光辉形象。”
党员佩戴党徽的意义就在于:坚持佩戴党徽,不仅有利于群众监督党员的一言一行,更重要的是能使自己始终不忘党员身份,提醒自己时时处处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言论行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机关党委在启动仪式上要求每名党员在上班和集体活动时都要自觉佩戴党徽,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徽佩戴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促使党员长期坚持按规定佩戴,并形成良好习惯。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落实各项内容,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有了明显提升,通过这次“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必将推进市工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着更扎实的目标迈进。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2.06.2016 17:39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