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典型案例

11.11.2016  09:32

  (记者宋艺)自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办结网络案件268件,罚没款520.7998万元。其中罚没款达5万元以上的案件共10件。

  医院自诩“全国示范”谎称治愈7万患者被罚63万元

  2016年1月25日,合肥市工商局接到12315政务直通车,投诉合肥友好医院在医院网站网页上称四维彩超360度排畸,存在夸大宣传。

  根据医院宣传,该院连续5年获中国医院协会授予的“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执法人员向中国医院协会发协助调查函,回复是从未给该院颁发过此类称号。执法人员调查还发现,该院虚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及合肥友好医院已成功治愈70000例不同程度甲状腺疾病患者等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构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此外,当事人在医院网站宣传四维彩超360度排畸技术优势和功效上,利用文字和图片与普通彩超和二维彩超功效进行比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行政罚款63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融P2P平台承诺本息担保收益被罚15万元

  2016年5月15日,合肥市工商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安徽步步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设立的步步盈网站(WWW.bbuwin.COM)网页上,登载“本息担保收益高10%-14%”、“在步步盈投资本息100%保障”、“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最安全、最正规、最透明的投资渠道”等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以公司名义建立互联网网站“步步盈”并利用该网站对外开展投融资经营业务宣传。

  当事人网站登载的宣传视频含有“在步步盈资金安全有保障”、 “本息担保收益高10%-14%”、 “在步步盈投资本息100%保障”,以及网站文字内容含有“当前最高预期年化收益11.7%”和“稳定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7-12%,本息担保,轻松理财”、 “低门槛高收益100元起投7%~12%的年化收益”和“100%本金保障”。

  当事人通过其自有互联网网站登载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收益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且明示保本、无风险的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构成违反规定发布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给予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50000元。

  投资公司150元网购8000条个人信息被罚5万元

  2016年6月1日,根据投诉举报,六安市工商质监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安徽瑞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非法获得个人信息用于经营活动。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6月,在先期经营中,以网上推广销售涉及金融业、证券业的教育培训教材和课件为主。因经营收入较低,后期,当事人准备涉足原油和白银期货交易,为了获取客户资源,2016年3月23日,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联系购买个人客户信息1次,向个人信息出卖人支付款项150元,非法获得个人信息8000条用于经营活动。

  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购买、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安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