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构建“3+6+4”工作机制 确保“1+3+2”重点工作落实

03.05.2017  23:20

  为扎实迅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亳州市构建“3+6+4”工作机制,确保“1+3+2”重点工作落实。“3+6+4”工作机制,即成立了市环保委员会、市环境整治督导工作组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亳州协调联络组3个高规格保障组织,加强协调调度,强化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材料组、信访组、宣传组、后勤组、信访核查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成立4个督察组进驻各县区明察暗访、督查督办,打好组合拳。“1+3+2”重点工作,即突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件的交办处理工作;抓紧做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开展“回头看”,对日常环保检查下达的监察通知和省大气办暗访交办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做好环保案件挂牌督办和“全民参与环保风暴”行动2个自选动作。目前,亳州市坚持能快则快的原则,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工作调度,一项一项地抓落实,一个一个地去整改,坚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以扎实的工作、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整改,确保环保督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