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召开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推进会暨第一季度全省新农合运行分析会
26.05.2014 09:26
本文来源: 计生委
武琼宇指出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制度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是减轻参合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省民生工程办要求及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的部署,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抓紧大病保险补偿方案的制定、保险公司的选定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及互联互通等方面工作,尽快开展大病保险赔付。同时,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承办商业保险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沟通,最大程度简化大病保险的赔付手续,提高赔付效率。
针对目前全省新农合基金使用进度偏快的情况,武琼宇强调:各地新农合管理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要采取综合措施,探索“同病同价”补偿,引导参合农民县内就诊;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加强费用审核,严防持假发票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事件发生。总之,各统筹地区要务必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保证新农合健康可持续发展。(省合医办)
本文来源: 计生委
26.05.201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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