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买工伤保险 员工受伤理应补偿[第310期司法连线]
25.12.2014 19:4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岳西讯 近日,拿着1万元工伤补偿款的张某,给岳西县法援中心送来了一面绣有“法律有爱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感谢法援中心,帮助自己维护了权益。
2014年8月,家住淮北的张某经老乡介绍,来到岳西县城关某建筑工地从事外装钢架焊接工作。今年11月20日,张某在搬运外墙装修石材时不慎伤及右手 大拇指,花去医疗费用近2000元。在向对方索赔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没有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协商过程中,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工程实际承包人、带班人之间相互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张某于12月2日来到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了解情况后,岳西县法援中心当天便受理了案件,为 他指派法援律师,对案件展开调查取证。
12月3日,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调查、走访,收集了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之后便找到项目部负责人,告知《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与其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最终,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并一次性给予张某1万元的补偿。(蒋先玲 王文胜)
稿件来源:2014年12月25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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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