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设立电商发展专项资金

11.08.2015  12:52

  记者昨日从巢湖市获悉,该市出台“放水养鱼”政策,设立“巢湖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国内排名10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巢湖市注册设立区域总部的,该市将在其开设运营前两年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巢湖市落户进行电子商务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下,该市对在淘宝、京东商城、阿里巴巴等国内外主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进行在线销售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会给予一次性奖励。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商城网店、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和对本地农产品进行包装并在网上销售的企业,也有相应的奖补政策。

  在真金白银扶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同时,该市还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对阿里等知名电商在该市设立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房租及装修、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设施建设,除上级奖补资金外,该市财政还将给予一定补助。同时,对其在村建设的服务站(点)的培训、运营等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为了营造良好电商发展环境,该市对物流园区建设和引进电商人才也都有奖励。(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