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公告
根据县委《关于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的意见》(和发〔2014〕11号)要求,经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县商务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 如下:
一、巡查对象
商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根据需要适时延伸。
二、县巡查工作组成员
组 长:徐 斌(县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王青松(县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组 员:张永华(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张 旭(县财政局乌江分局科员)
三、巡查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情况;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4、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
5、贯彻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等规定情况;
6、履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情况;
7、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巡查工作以近三年来上述工作情况为主。
四、实地巡查时间
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如遇特殊情况将适当延长时间。
五、巡查方式
主要采取召开动员会、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组织测评、查阅资料、受理举报、基层走访等方式开展巡查工作。
六、县巡查工作组联系方式
1、县巡查工作组办公地点:县商务局。
。
2、县巡查工作组通信地址:县政务中心922室。
3、县巡查工作组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县巡查工作组联系电话:13966327021。
5、和县纪委举报电话:0555—5312032。
巡查期间,县巡查工作组在县商务局设置征求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商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对县巡查工作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问题,不属于县巡查工作组受理范围的反映,将按照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