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赡养纠纷得化解
07.12.2016 17:04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1月1日,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彭甲诉被告彭乙、彭丙赡养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后,认为处理该类案件时不能仅仅针对原告的诉请请求,还应该考虑更深层次的情感因素,因为赡养纠纷属于家庭内部矛盾,原被告之间存在着剪不断的血缘关系。承办法官在与当地村部、司法所沟通后决定下村开展巡回法庭进行审理,希望能更清楚了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化解原被告之间的心结,进而更合理的处理纠纷,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让更多的人明白赡养老人不仅是美德,更是一种义务。
养儿防老在中国人观念里根深蒂固,庭审伊始原告对儿子不赡养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极大的委屈和愤怒,被告也很生气的向法庭阐释了其不愿支付赡养费的理由,双方气氛一度剑拔弩张。庭审整整进行了二个小时,在激烈的争辩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调解能更好的化解纠纷,落实司法为民工作,于是承办法官联合村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对原被告采取了各个击破,分别谈话做工作,在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和正确引导下,原被告的态度都有了很大程度的软化,原告理解儿子的辛苦,自愿把赡养费从每月400元降到200元,两被告也愿意不计前嫌赡养父亲,至此纠纷得以解决,矛盾得以化解,亲情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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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2016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