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促和解,原告被告都满意

20.10.2015  17:47
 

  安徽法院网讯  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为减少当事人诉累,10月15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吴法官来到凤台县张集镇田岗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并合并审理了2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2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三方当事人全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两原告吕甲、吕乙与被告岳某是同村村民,2012年吕甲、吕乙分别与岳某达成工程施工协议。完工后,工程款未能付清,三方经社区多次调解未果,吕甲、吕乙将岳某告上法庭,分别请求岳某给付176291元和131551元工程款。

  庭审时,法官准确归纳了争议焦点,原、被告三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后,法官联合该社区书记对本案进行调解,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岳某承诺一个月内给付岳甲15万元、给付岳乙10万元,如逾期不给付,则吕甲、吕乙可按起诉时的金额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双方均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在签署和解协议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