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局六个“着力”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24.08.2015  20:56

一是着力构建无缝监管网络。积极加强基层“四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  “四员”作用,进一步延伸监管触角,构建社会共治合力;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出台考核指标,实施动态考核评价。 

二是着力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逐步完善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监管档案,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市场经营者法定义务,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或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联合商务等部门开展猪肉制品专项整治,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上市销售;开展无证餐饮单位整治行动,强化农村小餐饮店的监管,实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 

三是着力夯实专项整治成果。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工作“回头看”与巩固小餐饮专项整规工作成果相结合,突出“一大两小三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检查率达100%。 

四是着力强化技术支撑作用。科学拟定监测计划,将婴幼儿辅食、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以及日常消费量大、季节性的食品农产品和现场制售的凉拌菜、熟肉制品等作为重点品种,强化对致病性微生物、防腐剂、农兽药残留等项目的抽检和快速检测,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预警。 

五是着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张贴发短信、发放传单、组织培训、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三下乡等方式,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健康消费。 

六是着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修订《12331投诉举报电话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完善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实行限时办结制。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按规定兑现举报奖励资金。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119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7563户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9件,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7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