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2月27日,岳西县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到当事人的家中进行伤残鉴定。
岳西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刘某某因事故受伤,活动受限,无法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经我院技术室与鉴定机构联系,共同上门对当事人伤情进行鉴定。
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延伸司法鉴定技术辅助工作职能,既方便了当事人,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鉴定效率,促进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