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称被1岁多男童撞伤索赔13万
一边是77岁的老太太,一边是1周岁的男童,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前者将后者告上了法庭。5月29日,一则题为《77岁广场舞老太摔倒骨折却硬说是我1岁多的儿子干的(寻求目击证人)》的网帖引起关注,发帖人就是这个1岁多男童的父亲,帖子称三个多月前这位老太太在跳广场舞时不幸摔伤致八级伤残,后者认为是男童骑儿童车将其撞倒,并索赔13万元。
父母网上发帖寻目击证人
发帖人田先生表示,2月11日下午4点30分左右,他的妻子王女士带着儿子壮壮(化名),在省委南门环城马路南边的一个下沉小广场散步。当时只有1岁10个月大的壮壮骑着一辆蓝色儿童车。当时小广场的空地上还有六七个老年人正在跳广场舞。可随后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一位老太太在壮壮的儿童车不远处摔倒在地。后经鉴定老太太伤势为八级伤残,并认定是壮壮撞倒她的,以此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并索赔13万元。由此,田先生发帖希望寻找目击证人。
老太太索赔13万元
事发后,老太太曾某去医院检查伤势。因双方协商无果,近日,曾某将壮壮及其父母告上法庭。曾某在诉状中表示,当天下午,她在广场锻炼身体时,壮壮骑着儿童车突然从背后撞向她,导致其身体重心不稳、不受控制地重重摔在地上不能动弹,后被送往安徽省立医院治疗,2015年2月17日出院,4月13日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据此,曾某请求法院判处原告赔偿医疗费44722元,伤残赔偿金37258元、护理费15447元、营养费27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交通费200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鉴定费1400元,共计133708.06元。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5月25日,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根据庭审记录,在举证阶段,曾女士方面有两位证人出庭为其作证,一位是曾某的舞伴,另一位是曾某的单位同事。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田先生称,事发地点附近虽然有监控视频,但事发地点刚好处于监控视频的“盲点”区域。据王女士回忆,事发时除跳广场舞的老年人外,广场附近还有不少路人以及钓鱼、散步的市民。田先生和爱人最近几天一直在广场附近寻找目击者,可一直未果。
6月1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曾某的家人,但对方并不愿意接受采访。随后从曾某的代理律师处得知,由于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他们会耐心等待判决结果。(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