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70岁以上老人免费坐公交
中安在线讯 9月21日上午,《关于<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说明>》提交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根据草案内容,今后,70岁以上老人以及1.3米以下儿童都可能免费乘坐公交车,公交车到站不停司机或将罚款200元。
目前状况:城市公交发展滞后
“我省城市公交运营车辆数、公交专用道长度、公交一卡通客户数等公交发展指标相对滞后,一些地方城市公交规划制定不完善,场站设施建设滞后,线路设置不合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施平在会上做草案说明,分析了目前安徽省公共交通面临的一些问题。
“公交企业普遍亏损比较严重,经营比较困难,且缺乏制度化的政府补贴机制;公交驾驶员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流失情况也比较普遍”,施平说,近年来,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提升城市公交供给能力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制定《条例》有利于贯彻实施城市公交有限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公交事业的快速发展。
大型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公交设施
根据草案内容,安徽省实施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大型住宅小区建设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轨道交通等设施和旅游景点、大型商业、娱乐、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建筑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共交通配建标准配套建设城市公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损坏公交站牌等行为,也将受到相应惩罚。根据条例草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确需如此,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损、涂改、覆盖城市公共交通标志、设施,不得以摆摊设点等行为妨碍公共交通站点使用,在公交站点以及距离站点30米以内的路段,禁止停车。
70 岁以上老人以及 1.3 米以下儿童免票
今后,省内70岁以上老人和1.3米以下儿童乘坐公交都可能免票。草案中规定了3种免票情形,包括: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警察、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和其他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客携带的重量25千克以下或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200厘米的物品。
对于一些因为修路、大型活动临时变更公交线路的,草案规定,经营单位应该在实施之日前10日向社会公布。
公交司机到站不停或将罚款 200 元
对于市民反映强烈的公交司机站外停车或者到站不停等现象,条例草案做了详细规定。根据内容,公交车驾驶员或者乘务员应该按照核定的运营线路、车次、时间发车和运营,依次进站停车,不得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不得在站外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违者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针对公交司机待遇问题,条例草案中规定,公交企业应该结合岗位劳动强度和技术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法定休息权利。
乘客不得携带宠物坐公交车
乘客乘坐公交车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条例草案也予以明确。根据内容,乘客除了遵守公共交通乘坐规则外,还要按照顺序排队等候乘车,先下后上;上车主动购票、投币、刷卡或者出示有效乘车凭证;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父母或者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不得携带宠物(导盲犬除外)乘车等。
对于违法规定乘车的乘客,驾驶员对其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拒绝其乘车,造成车辆损坏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扰乱公交车上秩序或者非法拦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