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厅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29.05.2014  03:4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9日讯     最近,山东省普法办公室作出《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山东省林业厅被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普法办公室。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省林业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山东省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先后组织召开省林业厅党组扩大会、省林业厅办公会,认真学习理解“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门研究了厅机关和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贯彻意见。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山东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六五”普法以来,利用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等时机,将“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法治宣传图板、印发法制宣传手册等方式,使广大林业职工充分认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为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狠抓落实。通过制定《山东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山东省林业厅“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全省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学习方法,并对工作进度、检查验收、工作职责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四)完善制度保障。为确保“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级林业部门还注意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经费保障制度。各市都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力保障普法宣传经费。二是建立了普法考核、奖惩和监督制度。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之中,与单位和干部个人年度评优评奖挂钩,有效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夯实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结合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学习,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学法有记录、学后有体会,增强了依法决策的可操作性。在一些重要法律法规颁布之后,厅领导班子都积极组织中心组开展学习,带头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出台指导业务工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都把学习贯彻《宪法》,以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依据,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治林。
      (二)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和落实有关学习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以《全国林业职工法律知识读本》等普法书籍为主要教材,采取集中学习、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单位每年学习不少于12天,对集中学习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做好记录,并坚持写读书学法笔记,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三、以活动为载体、以宣传培训为推手,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积极组织林业法制宣传活动。一是每年在“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认真制定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年度厅机关普法考试和法律讲座等活动,领导干部、林业执法人员的参考率达到98%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二是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等有利时机,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各级林业部门充分利用各级党政军主要领导在“植树节”期间参加义务植树的时机,通过电视、广播、展板和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林业行业的认知度,提升整个社会的爱林护林意识。
      (二)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渠道。一是加强与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厅里每年都由厅级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省政府主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等节目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相关政策法规,节目影响范围广,法制宣传效果好。莱芜等市林业局还与当地的报刊合作,开展了以“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知识”为主题的学法有奖征文竞赛活动。二是在“春季行动”、“绿盾行动”、“森林资源和林政执法检查年”、“亮剑行政”“林地专项整治”等重要专项执法活动中,省、市林业部门积极邀请新闻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取得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在山东林业信息网上开辟网上咨询栏目,邀请造林、花卉、野生动物保护、园林设计、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专家,回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栏目开办以来,受到网友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三)积极组织、参与培训,抓好普法考试。把培训作为普法教育的经常性手段。每年都派出省厅公务员和基层执法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班,每年都举办全省林业系统的执法培训班,并且指导各市县林业系统搞好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省林业厅每年都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10期以上。把考试当作检验普法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每年都要组织厅机关全体人员、全省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法规和林业法律法规考试,参考率达到98%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四、坚持学用结合、突出工作实践,实现普法和执法的良性互动。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山东省林业系统坚持树立“把普法当做执法的第一道工序,把执法当作普法的主要战场”的观念,始终把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作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把行政审批纳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行政审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了行政审批程序和制度,制定了行政审批监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及效能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制定了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二)推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加快推进全省林业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完成行政执法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考核,正确评价依法行政的真实成绩和效能,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机关各处室都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考核要求,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在林业各项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每年年底将考核成绩通过省里集中汇总,通报到各市后反响较大,起到了触动作用,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的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较好的促进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坚持依法办案。“六五”普法期间,全省每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000件以上,发生林政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高查处力度,每年查处率都在99%以上,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在办理过程中,教育执法人员要熟悉法律法规不说外行话,对人对事态度要诚恳,无论手上工作多忙都要耐心听取举报意见和建议,做到不推诿扯皮,认真解答问题和处理信访案件,通过热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达到解决一事、普法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坚持综合执法。2010年,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精神,确定济宁市梁山县、临沂市郯城县、德州市陵县等3个县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候选单位,并上报国家林业局。同时,全省其他市也在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省林业厅将认真研究林业综合执法的试点经验,召开林业综合执法现场会,在认真总结试点县林业综合执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推行林业综合执法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活动,推动全省普法与综合执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山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