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

13.06.2014  16:52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关注民生、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打击和保护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管理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院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危害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案件,强化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增强威慑力。今年以来审结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案件3件,判处犯罪分子5人,均附加适用罚金刑。加强消费者民事权益保护,对消费者提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权利能够及时得到实现。认真贯彻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交易中存在的“霸王条款”依法确认无效,对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依法适用“退一赔三”等惩罚性措施,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价值指引,促进形成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同时,该院注重宣传引导,深入企业、商场、社区等,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新法规定的消费者无偿退货反悔权、个人信息保护、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等新内容进行重点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商家诚信守法意识。今年以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有关问题十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