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发放执行救助金情暖人心
09.12.2016 19:06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和政府的关心,我刚动完手术,这笔钱真是雪中送炭啊!”12月5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为执行救助对象集中发放救助金11万元,当刘某拿到2.5万元执行救助金时,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2015年10月2日,被执行人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申请人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应赔偿刘某5.7万余元,但王某的电动三轮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险,本人经多方查找亦下落不明。该院穷尽执行举措,因被执行人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遇阻。申请人刘某年事已高,又身患晚期癌症,医药费负担沉重,经济极度困难。该院为解决刘某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积极为其办理司法救助申请,按照规定给予其一次性救助2.5万元。
据悉,该院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积极筹措争取资金救助因执行难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2016年度共为9位案件特困申请人支付司法救助金11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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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6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