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保障人民权益
人民有所呼 立法有所应
“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就从事食品加工,罚款1000元、责令停产整顿。 ”这是《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后,马鞍山市雨山区食药监局日前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
“针对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织密食品安全规范体系,总结成功经验并上升至地方立法,十分必要。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认为,通过地方立法切实保障公众“舌尖”安全,既是正视民生诉求,也是关切百姓所盼。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着力加强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立法,适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和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法规,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制定和修改人口计生、拥军优属、学前教育、老年人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民主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法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物业管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等法规,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蓝天白云、空气常新是民心所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作为立法的重中之重。及时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把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战略决策贯彻到法规中,并将“河长制”“林长制”写入法规。制定修改单项环保法规20件,涵盖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湿地保护、湖泊管理保护、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强化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
深化拓展监督 守护百姓福祉
“进一步聚焦‘六个精准’,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突出产业扶贫这个重点”“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1月22日,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的报告(摘要)发布,公布了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聚焦脱贫攻坚,连续两年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的监督“再升级”。
时刻关注百姓冷暖安危,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鲜明特色。无论是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还是公共文化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只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省人大常委会都紧抓不放,强化监督。
依法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批准我省环境保护税应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方案,持续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对于公众急切期盼的生态环境改善,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通过打好监督“组合拳”,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献计出力。
围绕民生工程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等,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动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了百姓利益,也让人大监督更有民生温度。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拓展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基本目标。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分别听取审议省高院、省检察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在审议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反贪污贿赂、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报告的基础上分别作出决议,促进了“两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司法保障。
发挥代表作用 为民履职代言
“履职常念民生,要有社会责任。 ”对于省人大代表陈长贵来说,这是他常挂嘴边的话,也是他放在心上的事。作为连任三届的“老代表”,陈长贵在历次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了70多件议案建议,涉及农村食品安全、村干部待遇、农民就医保障等多方面,推动了一些民生问题解决和相关立法工作。
和陈长贵一样,有着类似履职感受的代表不在少数。在省人大代表们的牵挂惦念和联系沟通下,百姓的诉求转化成为制度设计和执政行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代表们对于在历次大会期间提出的4497件建议,办理过程满意率为97.14%,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5.66%。根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来共制定修改了55部地方性法规,完成立法项目占57.3%。
为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选择了脱贫攻坚、社会化养老、民营经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29个方面的120件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81件代表建议由相关工作机构牵头督办。推动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促进代表履职既能“接地气”又能“全天候”,省人大常委会还着力加强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不仅依托代表小组活动室建立联系群众工作平台,还组织了61个代表小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管理、农业产业创新、食品安全等开展调研视察,形成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依托报刊和网络媒体开展“代表问政”,既让代表更多更直接把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反映上来,又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解决问题的责任意识。
·记者手记·在恪尽职守中彰显为民情怀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对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履职尽责的目标,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
要强化为民情怀,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重要作用。要密切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谋划推进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都要提升对民情民意的关切度、对人民群众的忠诚度,通过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推动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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