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分类监管
30.10.2017 09:08
本文来源: 徽广播
◎设定禁止类、特别监管类、限制类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省国资委将审批或备案时间缩短为5个工作日
《安徽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划定省属企业投资行为红线,对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分类监管,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
《办法》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等11个方面规定了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按照相关要求,省国资委将制定并发布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设定禁止类、特别监管类、限制类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投资项目,省属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省属企业应在实施前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程序;列入负面清单限制类的投资项目,省属企业应在实施前报省国资委备案。 《办法》还对省属企业的投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以及风险管理进行了规范。
据省国资委相关同志介绍,《办法》借鉴了国务院国资委及外省的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在投资监管方式方面,为了更能体现省属企业是投资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省国资委不再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对负面清单中的特别监管类和限制类项目,省国资委只要求报送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将审批或备案的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投资监管体系方面,要求企业必须建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控制制度;除了对负面清单设定了禁止类、特别监管类项目外,还根据监事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省属企业投资存在的问题,设定了限制类项目,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本文来源: 徽广播
30.10.2017 09:08
故
事
安徽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居全国第4位
记者11月2日从省发改委获悉,1月至9月,全省27家企业获批发行企业债券302.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