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安徽省艺术节舞蹈比赛的通知

13.08.2016  05:01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第十一届省艺术节舞蹈比赛将于2016年8月20日至23日在宿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8月20日至23日,宿州大剧院举行。

二、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单双三和群舞两个组别进行,3场预赛、1场决赛(比赛当日上午、下午走台,晚上比赛)。

8月20日单双三组走台、比赛(22个节目);

8月21至22日群舞组走台、比赛( 27个节目);

8月23日决赛(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设奖评选

比赛设节目奖和表演奖,分别评选优秀节目奖、节目奖;优秀表演奖、表演奖,获奖比例35%。

比赛将制定评选规则并公之于众,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评委现场打分、亮分,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将全程监督比赛评选过程。

四、其他事项

1.参赛单位按照抽签顺序准时参赛,不得无故弃权。

2.参赛单位需提前联系剧场,了解灯光音响及舞台情况,有条件的院团提倡自带灯光师等舞台技术人员,不能自带的需准确书面表达灯光、音响、舞美等方面要求,以确保演出效果。

3.参演单位食宿和往返交通费自理。如需帮助联系酒店以及需要观摩票的,请提前与宿州市文广新局联系。

联系人:张  燕0557-3688013  13956839787  (接待、票务) 

李小兵0557-3156209  13956832759  (剧院)

传  真:  0557-3688001

 

附: 舞蹈比赛通知及相关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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