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安徽省敬老文明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7月22日,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做好第二届“敬老文明号”申报工作的通知》(皖老龄办〔2016〕13号),正式启动第二届“安徽省敬老文明号”申报工作。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将“敬老文明号”列为评选表彰项目,省老龄委将“敬老文明号”评选表彰列为全省老龄重点工作。“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惠老服务工作的先进集体。第一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全省共涌现出“全国敬老文明号”55个,“安徽省敬老文明号”125个。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时间为2014至2016年,今年为评选表彰年,拟评定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50家,“安徽省敬老文明号”120家,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包括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工作集体均可申报。
省老龄办对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申报工作做了更加细化的要求,力求各地能把真正把事迹突出、代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社会公认的“敬老文明号”推荐上来。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评选标准。各地要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本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 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审核标准。根据《安徽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集体进行集中考核,第一届“安徽省敬老文明号”集体无需重复申报,而由所在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复查考核,报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认定;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由所在市复查考核后报到省老龄办,省老龄办将考核情况统一报全国老龄办认定。 三是 坚持逐级创建,切实面向基层。各地要严格遵循“敬老文明号”逐级创建原则,申报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的,必须是第二届“安徽省敬老文明号”申报单位,或者是已通过考核的第一届“安徽省敬老文明号”。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基层单位、窗口服务单位要占本地推荐“敬老文明号”总数的70%以上,各级党委政府、老龄工作机构和副县处级或者相当于副县处级及以上行政单位不参加评选。 四是 强化工作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要把宣传引导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老年媒体及时报道“敬老文明号”的创建经验和事迹,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创建。要把创建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老龄事业的浓厚氛围。
上报单位:省老龄办 |
信息作者:杨惠茹 高家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