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接收2016届安徽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
01.06.2016 04:01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皖教秘学〔2016〕9号
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安徽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回(来)皖毕业生接收工作相关意见函告如下,请贵单位予以支持!
一、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并落实编制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档案随寄。
二、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其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见附件),档案随寄。
三、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往其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四、凡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五、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暂不接收皖籍外省高校毕业生档案。日后如有调整,另行函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孟晋、尚承臣
联系电话: 0551-62999739、62999737
邮政编码:230002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ahbys.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8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1.06.2016 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