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2.09.2014  14:45

皖教语﹝2014﹞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广新局(文化委)、语委、团委,各军分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今年9月15日至21日是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4〕2号)转发给你们。我省第17届推普周活动由省教育厅、省语委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公务员局、省军区政治部、团省委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省语委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突出活动主题,扩大社会宣传。全省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部队各级政治机关,要继续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及安徽省实施方案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推普周期间,要紧扣“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的宣传主题,结合新中国成立65周年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拓宽宣传覆盖面,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抓好重点领域,统筹城乡联动。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始终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领域,要切实发挥“基础、龙头、榜样和窗口”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各市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同时,加大边远农村地区推普工作的力度,促进城市乡村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要加强对农村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工作。农村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切实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创新活动形式,厉行勤俭节约。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系列宣传活动。省广播电视台有关频道在推普周期间播放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公益宣传广告。安徽教育网、安徽语言文字网上传推普公益广告视频。各市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创新,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各市教育局、语委要积极做好与宣传、人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军队、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市语委办、各高等学校及厅属中专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于8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语委办,并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报省教育厅语委办。

联 系 人:省教育厅语委办 王学武  李敏

联系电话:0551-62831855,62831861

传      真:0551-62831861

电子邮箱: ahywb@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代章) 安徽省公务员局

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徽省军区政治部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