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9.08.2014  13:54

  8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林存安、杜昌寿、陈栋、陈葆华、阚建华、张长淮、孔向阳,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市法院院长许建,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出席4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城管局局长王道荣所作的关于《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关于《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宋道军所作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我市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改革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大多数指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主要指标“进十强”,发展态势良好。下半年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总体部署上来,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实现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吴利林所作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调整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要求,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工作,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副院长陶有军所作的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民事执行工作,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探索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

  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会议指出,希望被任命的同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合肥”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姜明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