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制定和修改92件法规
承载着安徽人民的殷切期待,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硕果累累的五年。1月24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夏来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4件、修改58件、废止12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89人次。
五年工作硕果累累
根据报告,过去的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4件、修改58件、废止1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83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94项,开展执法检查19次、专题询问8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421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66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89人次;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42项;配合全国人大完成在我省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等103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领推动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法规的立改废和审查批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经济方面法规20件,制定和修改单项环保法规20件。完善开门立法机制,实行立法协商和常委会法律顾问、专委会及工作机构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在全省16个市和安徽大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应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根据中央部署和立法法规规定,分3批确定14个新享有立法权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标志着我省立法工作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安徽建设掀开崭新一页。
正确有效监督依法保障和推动五大发展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保障和推动我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紧扣我省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去降补、调转促、全创改、放管服、防风险等重点任务,审议53项报告,组织6项执法检查。同时,深化拓展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为保护生态环境,审议6项报告、组织6项执法检查,依法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环保突出问题尤其是中央环保督查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献计出力。
在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方面,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支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就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听取审议报告,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高效运行。同时,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执法、司法,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把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不断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思路举措。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依法作出决定决议。
加强和改进选举任免工作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为民履职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行人大选举任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安徽省党政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先后增开2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次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选举、任免任务。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为了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支持和保证代表履职机制、不断加强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修订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建议办理、评选表彰等方面的法规和制度,细化程序规范,健全激励机制。
五年来,累计处理代表议案329件、交办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5001件。
强化自身大力提升履职能力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立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使命,高度重视强化自身、提高履职本领,着力推进基层人大建设、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与效应持续增强。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先后举行105次党组会、61次中心组学习会;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强化制度保障,对常委会及机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和修改78项制度,并专门制定和实施制度执行监督检查问责办法,制度的治本功能不断彰显。(记者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