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28.06.2014  09:21
  6月26日至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林存安、杜昌寿、陈栋、陈葆华、阚建华、张长淮、孔向阳,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市法院院长许建、副院长袁开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郑化尧所作的关于《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宋道军所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要求,要把全面深化改革贯穿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环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吴利林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司盛宽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程林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农委主任何杰所作的关于全市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有效防范流转风险,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淮所作的关于《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建筑扬尘防治情况专题询问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认为,这些工作是年初制定的《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中九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合肥市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6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