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09.07.2014 19:06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全县城乡低保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歙县民政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了《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办法》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资金管理、组织保障、监督检查、创新管理机制等6个方面。考核方法采用量化考核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在建立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完善绩效管理情况通报和奖惩制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截留、挪用民政各项资金及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职、失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上报单位:歙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丁光安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09.07.2014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