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拿主意 有事好商量

14.01.2016  14:18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协商的内容、主体、形式和协商成果运用等作出一系列规定。拓宽社区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直接关系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提升——

  民主协商 化解拆迁矛盾

  “我们小区拆迁改造时,成立了居民自治搬迁小组,群众和政府、开发商遇事商量着办,居民意愿和合法利益得到尊重,矛盾自然就少了。 ”1月12日,合肥市蜀山区汉嘉社区动力东村小区居民董学忠告诉记者。

  董学忠居住的动力东村是原合肥动力机械总厂宿舍区,有600多户居民,13栋楼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不少住户居住空间狭小、环境恶劣,有些房子还被列为危房。动力东村拆迁改造项目启动后,与以往政府大包大揽、居民被动接受的方式不同,这次拆迁早早成立由14位居民代表组成的居民自治搬迁小组。居民代表名单经居民自荐、群众联名推荐、小区党支部提名产生,深受群众信任、多年呼吁政府改善居住环境的董学忠被选为组长。

  摸底搬迁意愿、征求群众意见、约定搬迁时间、确定选房方式以及测绘套内建筑面积、丈量附属物等事务,均由居民自治搬迁小组自主开展,群众全程参与。居民自治搬迁小组由此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协商的桥梁,发挥了向政府反馈群众意愿、向群众宣传解释拆迁政策的重要作用。

  拆迁还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牵涉多方利益。蜀山区政府和西园街道办多次组织职能部门现场办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入协商,促进协商结果的落实。 “我们和群众达成共识,把现有拆迁还原政策用足用好,最大化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西园街道项目办副主任怀磊介绍。以公房产权问题为例,按规定其中30%应归产权单位所有,经各方协商,最后居民通过折价购买的方式获得全部产权。还原房有现房、有期房,在每户70平方米的标准之外,居民可自愿加价购买稍大一点的房子。新建的还原房有9种户型,都是根据群众意见、多次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协商选定的。

  仅用3天时间,100多户公房住户的交房、验房工作就全部完成。再过几个月,董学忠就将领到新房钥匙。动力东村的拆迁改造,在民主协商中顺利实施。

      “公意”引领 共建和美家园

  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芜湖市鸠江区清苑社区探索实行“项目式管理、参与式治理、组织化推动”运行机制,以“公意”引领协商、化解矛盾,共建和美家园。

  地处偏远的堆木站生活区,很多空巢老人生活无人照料。过去,老人想理个发,都得打电话叫摩托车接送。清苑社区充分征集民意后,把开展为老志愿服务纳入民主协商项目,切实为老人解决生活难题。

  60多岁的王恒青前几年从外地返回堆木站生活,一直热心帮助老邻居。在社区支持下,王恒青和十几名志愿者一起组建为老志愿服务队,承办这一民主协商公益项目。 “服务队有瓦工、电器修理、心理慰藉等方面专业人才,爱心理发、送医上门等活动已成常态。 ”王恒青说。

  2014年底,清苑社区水岸花城小区因物业服务企业撤出,生活垃圾无人清运,化粪池无人清理,小区管理陷入困境。社区党组织牵头,多次召开业主会议,经业主协商,推选出6位楼栋长及居民代表组成居民自管小组,自行协商管理小区。一年多下来,曾让业主头疼的保洁、门卫问题解决了,损坏的路灯、监控等公共设施得到及时维修。“比物业公司管理得还要好。 ”许多居民表示。

  “我们已形成‘物业自管、矛盾调解、邻里互助、民情收集、文化娱乐’五大社区协商项目。在具体协商中,社区党总支负责监督协调,社居委和社区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广泛动员驻区单位、社区网格、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合力。 ”清苑社区党总支书记滕栋玉介绍。去年,清苑社区召开多种形式的协商会议50余次,直接参与社区协商的居民超过1000人次。

      制度护航 保障成果落地

  近年来,省民政厅指导培育了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社区、淮北市杜集区双楼村、蚌埠市蚌山区喻义巷社区、芜湖市鸠江区清苑社区等一批城乡社区示范点,创新并建立了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度,探索了村(居)民理事会、网格协商、社区茶馆会议、社区工作坊等社区协商形式并有序推广,建立并夯实社区协商委员会、民主大院、村民说事室、社区公益创投中心等具有不同特色的城乡社区协商平台。

  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将近年来基层组织的创新实践纳入省级政策体系加以推广。各市也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广泛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探索建立市级社区协商事项目录制度。到2020年,全省将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如何保障协商成果落地,是社区协商有效开展的关键。合肥业主论坛网友“老聂”告诉记者,“实施意见规定有的协商事项10天内给出书面反馈,很给力”。 “老聂”所在的小区,交房多年,消防设施却没有通过验收,无法正常使用,以前政府牵头协商多次,都没有下文。 “期待新规能让我们的协商早日开花结果、转化落地,真正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老聂”说。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社区治理研究院院长、省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实验办公室主任赵守飞认为,推动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社区公益创投是很好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引入经济生活中的“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方式,建立社区协商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协商主体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协商和治理,有利于为居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益性、福利性和便民性社区服务。

      ·延伸阅读·

      社区协商应遵循何种程序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协商程序作出规范。

  社区协商的一般程序是: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通过书面及其他方式,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提前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由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组织开展协商,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意见,协商意见应广泛吸纳各方合理建议;由法定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协商成果,向协商主体、利益相关方和居民反馈落实情况等。对于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事项,要经过专题议事会、民主听证会等程序进行协商。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应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跨村(社区)协商的程序,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