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三项制度

02.09.2015  00:42

      为推进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改革创新,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区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全面实行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和“一票制”试点选举制度。

      观察员制度。成立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观察组,观察员从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居民自治法律知识的“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教师、大学生志愿者、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以保证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定岗选举制度。根据居民委员会建设的需要,结合社区实际,由居民委员会对新一届居民委员会需要的某一个或若干个职位和竞选人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发布公告。居民委员会接受群众提名和竞选者报名,视提名和报名者人数、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选人,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本届我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定岗选举统一安排社区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定岗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产生当选人。

      “一票”选举试点制度。“一票”选举是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合并,在没有候选人的条件下选民过半数投票,被选人获得登记参加投票的居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如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若选举无人过半数或职数不足的,由居民委员会根据竞选者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按原选举方法择日进行选举。

上报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高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