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夫妻购16层楼房交付时变顶层 比合同规定少一层

08.03.2016  15:01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一对90后小夫妻在阜南购买了一套房,按合同交了首付款,办理了银行贷款。可是当交房时,他们却发现自家的房子由倒数第二层变成了顶层。这对小夫妻认为利益受损,向阜南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

26岁的王伟与妻子准备在阜南县城买房,在一番比较后,最终在一楼盘选定了一套。

很快,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伟夫妻购买的是1602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住,总金额56万元。王伟夫妻向开发商交纳购房首付款近23万元,并向银行按揭贷款33万元。

一切手续办好后,王伟和妻子对新房充满期待。没想到,当开发商通知他们验房时,王伟夫妻却发现,原本开发商承诺的17层楼房变成了16层,也就是说,自己的房屋成了顶层。对此,他们非常不满,要求立即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而开发商拒绝解除合同。

为此,王伟和妻子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阜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伟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守履行。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王伟夫妻所购买的商品房总层数为地上17层,王伟夫妻购买的是第16层楼房,现开发商将总层数变更为地上16层,使王伟夫妻所购买的楼房变成了顶层。由于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义务,王伟夫妻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后,王伟夫妻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56万元,是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由于开发商违约,王伟夫妻要求开发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法院也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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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签订合同后,开发商随意改变楼房面积、公用面积、层高等问题,购房者在接收房屋时要注意审核房屋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要立即向开发商提出,并积极维权。

原标题:说好17层楼房 盖好后咋少了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