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顺利完成第一阶段企业网店核查工作

28.09.2016  00:03

  近日,六安市工商质监局根据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部署安排,多举措开展第一阶段辖区企业网店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在省局规定时间的内保质保量完成核查任务。

  此次核查的网店数据为国家工商总局通过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随机选取的第一批网店。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查任务,市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

  一是根据全市数据分布实际,制定下发了《六安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开展第一阶段网店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为核查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各级专(兼)职网络市场监管人员有时间、有精力开展网店数据核查工作。

  二是明确数据核查任务指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此次核查主要是将总局下发由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网店所有者主体身份内容:主体名称、注册号、开店时间。自然人网店核查内容: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开店时间等数据信息与安徽省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一一关联比对,并将比对结果以“通过确认、确认错误、无法确认、其他”加以区别。截止9月10日,全市共计完成“1号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淘宝、天猫”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网店数据713条。

  三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把网店核查工作与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督促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网店经营资格审查、登记、公示责任等相关要求,对于违反“亮照亮标”相关规定的平台和网店以及在网站上伪造、冒用“工商网监”等类似工商红盾标识的,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坚决依法查处,并对相关平台经营者进行整改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

  随着网店数据的不断完善和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的全面运用,将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市场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助推全市“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