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闵义山副局长督查、指导铜陵市合同监管工作

23.12.2014  19:11

 

  12月19日至20日,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义山在省局合同处卫琳处长等陪同下,赴铜陵市指导、督查合同监管工作。铜陵市工商局局长高申其陪同调研。

  闵义山副局长在铜陵市工商局调研时,听取了铜陵市局关于今年开展合同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认为今年全省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任务更重,责任更大;铜陵市局在合同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闵义山副局长指出,合同监管工作是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能之一,市局要高度重视,履行好合同监管的职能:一是做好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公平条款、“霸王条款”进行整治,就是关注民生。这项工作要求业务水平高、工作量大。要宣传到位,审查到位,监管处罚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对监管对象要有触动,要宣传到位、审查到位、备案到位,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的条款必须依法规范;二是做好动产抵押信息录入工作。这是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工商总局就动产抵押信息录入工作专门下文,并从本月起进行检查;省局也下文要求各地及时做好录入工作,要本着谁登记、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随时办理,及时录入,确保网上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做好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市局要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加强对工商总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动态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要坚决撤消公示资格,维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用公示的权威性;四是做好合同帮农工作。要继续深化“合同帮农十项制度”,这也是我省合同监管的特色工作,基层局要选好重点帮扶对象,开展具体务实的帮农工作,建立健全合同指导服务站,完善系列化合同帮农服务体系;五是加强合同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县(区)机构改革、整合后,干部、人员变化大,很多同志对合同监管业务知识不熟悉,各地要实行分级培训,提高合同监管干部综合业务素质。市局对下面要有要求,要考核,不好的要通报,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闵义山副局长随后还走访了获得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研中,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介绍,查看了企业合同管理和信用建设档案、资料。闵义山副局长首先向企业获得工商总局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表示祝贺,同时指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部门推进社会诚信体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要督促、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合同行为,扩大企业影响力,以诚信开拓市场;获得工商总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珍惜荣誉,这是用国家信用为企业做担保,拿到这块牌子不是终点,而是起点,企业要以诚信开拓市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持续做大做强,按照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标准,努力使企业达到以下要求:

  一是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生产规模及经营管理要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产品销售及服务的区域较广,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信息化程度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二是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三是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审查严密、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四是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五是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六是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