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东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措施对未年检企业进行补检

21.09.2015  19:22

  为使部分因非正常原因未能参加年检的企业尽快补检,实现正常经营,免受“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进行补检。截至目前,全县已补检企业22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凡逾期未实行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已于2015年6月30日结束。据统计,目前,我县2013年度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747户,2014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246户、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28户。

  经调查了解,在这些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中,有一部分是因为非正常原因而未能参加年检的。对此,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9月18日,专门召开由中国银行肥东支行等9家金融机构,肥东县国税局、地税局等18家单位参加的企业年报与信息公示通报协调会,要求参会单位,结合本行业特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醒企业及时参加补检。同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已列入异常名录,要求移出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被列入异常名录企业进行调查核实,防止企业因对法规不熟悉或者疏忽造成的漏检,力争把列入异常名录企业的数量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