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新体制下的消费维权工作
2014年,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服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新体制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健全机构,扩大社会影响。整合工商、质监、食药投诉平台,把12315、12331、12365三部消费投诉举报热线统一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明确专人负责公众投诉举报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办事。局机关、经检局、稽查大队、质检所及13个基层市场所结合实际,确定了相对固定的消保维权专、兼职人员;利用网络、展板、政行风“面对面”、消费评议、3.15、“岗位学雷锋、履职提效能”活动等平台,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讲解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零距离”受理和处置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搭建市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新闻媒体、监督机构交流互动平台,听取社会各界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了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新《消法》的宣传实施,结合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结合全市食药局举办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加强对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畅通渠道,强化维权效能。畅通投诉举报咨询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按照 “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 规范受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受理规范、转办迅速、调解及时、查处快捷、一案一档”。 2014年,全系统共接待消费者的咨询320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65件,经查实调解有效投诉 145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受理消费者举报55件,立案28件,罚款15.05万元。登记率100%、办结率100%、举报查处率100%。
四是加强协作,查处违法行为。机关科室、队、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责又互相协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结合消费维权工作目标和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家电、服装鞋帽、建材、交通工具、液化气和消防产品质量等重点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查办案件96件,罚款40余万元。全面提升了执法效能和服务形象。
五是纳入考核,保证工作实效。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形成处理意见。对于工作做的好的,给予鼓励和表扬,对于工作不力的,按目标考核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了消费维权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