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酒案件
16.05.2014 18:13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近日,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张某经营的某超市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酒,遂对其展开调查。
经查证,张某三月份从蚌埠某食品有限公司处以65元每瓶的价格购进4瓶“罗斯戈尔柠檬伏特加”酒,以268元每瓶对外出售,货值1072元人民币。
商品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是消费者了解商品信息的重要手段,进口酒无中文标签,不仅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知情权。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虽然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一个月有余,生活中也到处涉及到消法的方方面面,然而消费者很少花心思去关注自己的权益,权益被侵害了却不知道,给不法商家钻了空子。
上述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规定,已构成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酒行为。市场监管局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已对其作出处罚。
“外国进口”往往是一个商品抬高身价的资本,消费者往往因为好面子而选择进口商品,因此在选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注意有没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不要被虚荣心蒙蔽了双眼,为了“上档次”而花冤枉钱。
五河县市场监管局 欧明珠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16.05.2014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