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局有关业务处确定每月固定学习时间

05.01.2016  12:36

 

新年第一个上班日,省宗教局副局长罗曙生组织分管的宗教二处和三处全体人员召开业务学习会。

 

会议决定将此种形式的学习会长期坚持下去,确定每月1日和16日下午为固定的学习时间,如遇周末则顺延到下周一下午。

 

本次业务学习会上,两个业务处通报了本处当前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对重点章节重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召开业务学习会有利于加强各处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学习型机关建设,有利于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