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国土局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25.12.2014  12:49
          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工作绩效,充分调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更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日前,怀宁县国土局印发了《怀宁县国土资源所(分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评价与基层评价相结合,体现“奖优、治庸、罚劣”原则,从重点工作、业务基础工作、综合管理3个方面分13项内容对全县21个国土所(分局)2014年度工作实绩进行具体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所长、分局长考核、使用、交流以及单位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不合格等次或考核得分位居最后一名的,将给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连续2年的,视情要求其主要负责人辞去领导职位或予免职。
       
        《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单位不予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或个人不予评选年度先进个人。: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二是单位或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是被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媒体公开曝光经查属实的;四是被局党组或纪检监察部门诫勉谈话的;五是考核得分位居后两名的。
       
        《办法》的出台,将彻底打破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所(分局)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对于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实绩,进一步树立国土部门形象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孙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