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安监局多项举措配合开展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09.03.2016 15:0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月22日开始,马鞍山市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区再次进入禁放期。马鞍山市安监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查城区查处限制燃放区内违法违规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爆竹生产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会同县区和相关部门重点加强对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确保限制燃放期间限放区无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两关闭”、“三严禁”规定,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销售经营。
二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回收代存制度。督促批发企业及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将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或代存,确保临时零售点无烟花爆竹存放、销售。
三是强化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重点地区的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督促县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传统地区、非法经营重点地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彻底整治、不留隐患。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执法、认真考核。持续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限放区有无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管理。
责任编辑: 李为京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3.2016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