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7.12.2014  17:34
          今年以来,宿州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省政府58号文件要求,从完善制度建设,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等方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章立制,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保障体系。先后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保证金征收和管理办法》、《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
          利用无人机航拍对开发园区土地利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对建设用地现状的全覆盖监管,掌握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的事前防范。
          开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清理行动。新增供地面积1.57万亩,全市2007-2012年土地供应率提高14%,2013年土地供应率提高20%。全市清理闲置土地63宗,面积6200亩,27宗项目用地已处置到位,面积3067亩。
          执行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后监管,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得到切实履行。截至目前,2014年已收缴开竣工保证金3.29亿元。
          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集约用地,凡容积率达1.0以上、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的给予奖励,第二层每平方米奖励50元,三层以上(含三层)每平方米奖励70元。市经济开发区已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6.7万平方米用于租赁使用,解决中小企业入区建设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满足不同产业类型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需求。宿马园区引入佳达创智物流园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100万平米,一期25万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区已全部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