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泾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该局联合县文旅委共检查经营主体45 家。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同。该局根据方案精神,联合县文旅委,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工作组,制定了泾县市场监管局、泾县文旅委《关于联合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召开了动员部署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保护文物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作用,加强工作协同,确保取得实际成果。
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一查古玩(文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场所,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执行市场管理各项制度,查处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二查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查处文物商店未经许可销售文物及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文物拍卖企业未经许可拍卖文物及从事文物购销经营,以及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销售文物未依法备案等违法行为。三查经营“旧物”“古玩(文玩)”等互联网网站,查处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无资质从事文物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典型曝光。积极利用局网站、泾县市场监管微信平台、新闻、宣传材料等媒介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此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受理,认真处理消费者关于文物的投诉举报。同时,确定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震慑非法经营文物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落实责任,长效监管。进一步分解和落实了各部门职责,并建立长效联合工作机制,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合法收藏意识,切实维护文物市场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