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市场监管局四措施整治服务领域“霸王条款”

19.09.2014  18:45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服务领域消费和谐,今年以来,泾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措并举整治服务领域“霸王条款”。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提升自律约束力。该局主动深入各类服务领域企业、个体经营户,广泛宣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讲解典型霸王条款的主要表现形式,并结合案例分析霸王条款的违法行为,使企业、个体经营户认识到利用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危害性、违法性,自觉提升守法经营意识。

  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诚信导向力。结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等活动,让更多服务领域经营者能够找到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榜样,掀起信用创建活动的高潮,争做诚信经营的模范,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力。

  三是内外监督并重,扩大整治辐射力。充分利用举报箱、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服务领域消费合同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利用行政约谈方式,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或指导经营者规范使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

  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增强违法惩戒力。以房地产、银行、通信、供电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开展格式合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商家通知、声明、促销广告、活动承诺、售后规定等内容,对初次或轻微违规使用格式条款行为,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对屡次或严重违法利用“霸王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及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该局已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检查各类经营户35户,立案3起,目前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