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四化”联动 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城市工商质监局按照市政府和省局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四化”联动,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推进“双公示”工作制度化。市工商质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专项工作方案,对“双公示”工作的责任分工、信息报送内容、报送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同时,结合诚信建设,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结合“权责清单”,按照“双公示”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并编制市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确定每个事项可公示的信息项,优化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
二是推进“双公示”工作标准化。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格式,认真公开行政许可实行中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等信息,以及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确保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行政权力栏目进行公示。同时,市局开展了相应工作培训,详细讲解了表格填报要求,并针对重点问题向有关部门请示解决办法和填写标准,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水平。
三是推进“双公示”工作信息化。结合市政府、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宣城诚信网以及其他综合性政务网站等,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此外,还积极融入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相关信用信息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网站。下一步,市局将继续探索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信息发布,扩大覆盖面,让权力进一步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推进“双公示”工作常态化。将“双公示”的工作要求纳入目标任务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推动各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双公示”工作常态化。针对市场主体登记公示量大,信息对接难等问题,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赋予相应权限,第一时间将行政许可信息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