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民宗局“四个强化”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

10.08.2014  20:25

近期是防汛安全重点期,又值高温火灾易发期,为此,太湖县民宗局积极部署安排宗教场所的安保工作,突出“四个强化”,确保宗教场所安全零事故。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下发了《做好当前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对场所的防汛安全、防火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和动员部署.

 

二是强化安保措施。在县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立即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活动,制订周密的应急预案,加强逃生、自救、互救演练,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宗教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是强化相关制度。要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及县民宗局。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与宗教团体和各场所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县佛教协会、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为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以致酿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程序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