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合肥市邮政管理局合力规范快递企业价格行为

09.01.2015  13:4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凭借“时尚、个性、快捷”等优势,日渐成为潮流,由此带动快递行业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11月,我市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8431万件,业务收入达10.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0.15%,38.27%,占全省比重分别达41.3%和42.34%。至2014年底,我市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快递服务的企业共有64家,全市共有分支机构300个,快递分拨中心13个,呼叫中心4个,坐席数约4800个。全市快递从业人员1万余人,快递运输机动车861辆,电动车约2500辆,分拣线196条,日最高处理能力达202万件。伴随着快递行业的高速发展,由此产生的各种投诉、举报数量也居高不下。针对这一情况,合肥市邮政管理、合肥市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快递企业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

  1月7日,合肥市邮政管理局、合肥市物价局在政务区联合召开规范快递企业价格行为会议。会议解读了相关政策,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张慧针对我市快递市场和快递企业现状作了讲话,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方林对于我市快递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价格行为作了点评并提出相关要求,胡方林副局长强调:各快递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管理,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注重价格行为自律,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市物价局和市邮政管理局将于2015年春节之前开展联合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按照规定要求明码标价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会后还设置了提问交流环节,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王映辉、合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高兵,分别对快递企业的相关问题予以了现场解答。合肥市内20家快递企业代表和市邮政管理局、市物价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