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近期,有主流媒体报道我省个别地区出现拖欠售粮款现象,国家粮食局及时派出调查组核实情况,相关媒体持续跟踪报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粮食收购者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不及时支付售粮款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托市收购惠农政策落实,必须坚决遏制,严厉打击。为切实维护国家粮食流通法规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法规政策执行到位,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5〕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收购政策
各市、县粮食局要严格检查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是否不折不扣地执行向售粮农户现款结算、不打“白条”的粮食收购政策。督促所有粮食收购经营者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四坚持四确保”收购守则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在粮食收购中坚决做到“谁卖粮食、向谁支付售粮款”,提供网银、现金两种支付方式供售粮者选择。各类粮食经营企业要对本企业兑付粮款情况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如有欠付农民售粮款的,必须立即如数结清。
二、集中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会同农发行、中储粮直属企业等部门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各类粮食企业兑付粮款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对拖欠农民售粮款、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绝不姑息,依纪应当严肃问责的绝不袒护,依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查处的坚决移交。对开展排查工作不力,导致售粮款结算不及时,向农民“打白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各市粮食局从即日起至8月底每10日向省粮食局报送一次排查结果。
三、强化收购日常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当前正值夏粮收购旺季,各地要继续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检〔2015〕156号)和省粮食局转发通知(皖粮明电〔2015〕9号)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要向售粮农民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结算政策,增强售粮农户的安全、维权意识。要将监管关口前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约束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切实做到现款结算,严格管控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防止发生挪用收购资金、“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省粮食局近期将组织专项巡查和飞行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收购政策,积极维护售粮农民权益,保障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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