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六项措施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16.12.2014 17: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滁州市司法局推行六项措施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落实制度。每年3月底前,局党组根据当年省厅及市委党建工作思路和要点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党建重点工作项目计划表。局下属各支部相应确定年度党建重点工作项目,报局党组和总支备案。二是建立党支部书记例会和述职制度。依托局党组会议,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工作部署。各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向局党组和总支班子进行一次述职。三是实行书记领办党建重点项目制度。局党组每年选定1-2个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由局党组书记牵头抓落实。各支部书记也相应确定领办项目,并每半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一次项目落实情况。四是推行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现场会制度。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的特色做法和经验,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五是健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党组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调研指导,侧重对党建工作的督导。六是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滁州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12.2014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