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管局六项举措强化违法销售电动车源头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非法客运货运整治工作,怀远县市场监管局强化源头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范围开展了违法销售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控经营主体。将监管工作关口前移,从严控制核发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电动车、机动三轮车的经营范围和名称登记,做好对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禁止从事客运经营的政策宣传,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权益。一是加强进货查验。严格核查经营者的进货来源,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二是督促经营者张贴《致全县人民一封信》并督促经营户自律经营。三是落实退货制度。对消费者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无条件办理退货。四是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这一载体,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本市电动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的管理政策,引导消费者理性选购商品。
三、突出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车辆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经销无法提供进货来源文件资料及不合格产品、销售非目录车辆、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强化广告管理,规范广告宣传。严格规范经营者的广告宣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电动车的虚假宣传和广告违法行为。
五、梳理法律法规,提供执法保障。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收集整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研究解决方案,为基层一线的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提供指导。
六、密切部门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密切与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联系,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双向抄告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执法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