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04.11.2014  17:32

 

        10月31日上午10点30分,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施行安徽省政府“权力清单”和开创全国先河的“责任清单”。 省民委(宗教局)行政权力清单的3类23项权力事项列入省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委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省民委(宗教局)认真组织、强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一是及时进行部署安排。向各处室下发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严密组织实施。分别组织 11个处室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其他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自查清理,对7个处室上报的5类140项权力事项进行了优化整合,无权力事项的处室实行了零报告。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根据省行政权力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指导,先后组织8个相关处室的人员对一审确定保留的3类25项权力事项的责任事项及依据、追责情行及依据进行编写,对相关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了编制,并根据“三定方案”对行政权力实施处室进行了认定。四是按要求进行公示。省民委(宗教局)于9月30日在门户网站上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等内容进行了为期11天的公示,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提出了5条修改意见。

 

      在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工作中,省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各分管领导把关、委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分工协作、共同努力,经过与省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三回”的对接和专家组的审核认定,委局初步建立了不含行政复议、监督检查等共性权力和涉密审批的3类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2项。这次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起公布的还有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等。2015年我省省市县三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都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