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局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0.10.2014  10:15

10月29日,合肥市局召开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印发了《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坚持“依法、精简、高效、稳妥”的原则,将原先分散在各业务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调整和归并,切实做到审批职能向市局窗口集中,市局窗口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业务处室监管到位,技术机构支撑到位。按照审、批、查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晰、执行顺畅、监管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新机制。实现“一门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超时警告、全程监督、资源共享”行政审批模式,努力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为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服务环境优、人民群众满意的机构。 

改革重点:一是重新界定审批机构、业务监管机构、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责。明确对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审批事项“”的职能;由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行使对审批事项“”的职能;业务处室加强“”的职能,由各业务监管处室监督行政相对人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真正实现“审的不批,批的不查”。二是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具体事项,分别按照窗口即办事项、承诺办理事项、市局初审事项以及重要事项等流程办理,并将行政审批结果分别通报相关监管处室和申请企业所在县(市)区局。三是组建行政审批检查员库和审评专家库,统一聘任检查员和审评专家,具体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检查、核查、认证等工作,并明确了检查员库和审评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四是修订完善审批各环节相关规章制度,出台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专家库和检查员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