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司法局党组被命名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
19.06.2015 17:4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铜陵市司法局党组被安徽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称号。据悉,全省第二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共有35个。
近年来,铜陵市司法局党组以创先争优为统领,充分发挥崇尚学习、善于学习的带头作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一是落实责任,端正学风。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一整套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考核、成果转化等制度,局党组成员主动求学、逢会讲学,营造浓厚学习调研风气。二是创新载体,营造氛围。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和法规研究小组,开设“司法行政大讲堂”,全面建立学习制度和奖惩机制,围绕提升政策理论、业务能力和勤廉建设水平,坚持班子“领学”、集中“共学”、个人“自学”、外出“走学”相结合,加强全方位知识学习。三是学用结合,深化效果。组织开展调研实践活动,每年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媒体、内刊发表文章、信息近100篇次.同时,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发展难题,争取了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扩大了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影响。2013年以来,市司法局相继获得全国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全市党政机关岗位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等46项荣誉,多名同志立功受奖。
(铜陵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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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5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