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司法局五项措施做实“警民联调”工作

20.12.2016  09:05

 

一是 理清工作思路。针对过去“警民联调”工作流于形式,公安派出所对人民调解员进驻警民联调室不热情等问题,蚌埠市司法局积极与市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协调,创新性的提出了“1+2+1”的工作模式(即:一名所领导或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干警,二名相对固定的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创建一个金牌调解室负责由公安派出所转过来的疑难案件的调解工作),做实警民联调工作。 二是 选好调解员。通过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推荐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等形式,在公检法退休人员和社区“五老”中选聘警民联调室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选聘警民联调室人民调解员180多名。 三是 做好经费保障。该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同意追加2016年“警民联调”工作经费24万元,其中培训费4万元,交通分局3个派出所调解经费20万元,同时此经费从2017年起列入部门预算。同时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按警民联调室数量,每所6—7万元的标准,予以财政经费保障。实行坐班制的每名调解员按每月补贴1000元,案件补贴每件50—800元的标准执行,保证了警民联调室人民调解员的稳定,提高了其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 加强监督考核。该局和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积极协调各派出所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成立由各级综治、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卷宗评议小组,对警民联调调解卷宗的质量进行评查回访,达到标准的案件及时造表发放补贴。 五是 强化业务技能。为使全市警民联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该局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在市委党校礼堂举行举办了警民联调工作培训班,近260人参加培训。各县区分别召开了工作培训推进会针对人民调解卷宗制做流程及要求、警民联调案件移送程序和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技巧实务等分别进行了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警民联调人民调解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

(蚌埠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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